基礎篇

基礎篇包括希臘經文(俗稱新約)中的三卷書以及希伯來經文(俗稱舊約)第一卷書的一部分:
《馬可福音》
《約翰一書》1
《創世記》
《羅馬書》

基礎篇:聖經全貌摘要

《馬可福音》: 簡要生動的記載有關耶穌,即彌賽亞(耶穌基督)的一生、死亡、與復活的事蹟。由耶穌門徒約翰馬可所撰寫。

《約翰一書》: 這是一部聖經中簡洁又意味深長的從”愛”的一面描述我們天上的父,造物主。這部書卷是由西庇太之子,約翰所撰寫,他也是耶穌最親近與喜愛的門徒之一。

《創世記》1-11章: 摘要敘述創世記,以及人類背叛造物主之後果。這部分,可說是得以讓我們了解整部聖經的基礎。

《羅馬書》: 極精闢而維妙的描述人類的墮落以及人類如何因為對救世主(耶穌基督)的信仰而獲得救贖。這部書卷是保羅撰寫,他是第一位到過小亞細亞(今日之土耳其)以及希臘的傳教士的宣教士。

基礎篇閱讀進度表

第一星期:

第一天:《馬可福音》第1-4章
第二天:《馬可福音》第5-8章
第三天:《馬可福音》第9-12章
第四天:《馬可福音》第13-16章
第五天:《約翰一書》第1-3章
第六天:《約翰一書》第4-5章
第七天:《創世記》第1-3章

第一天:《馬可福音》第1-4章

核心重點:《馬可福音》第2章第1-12節

也許我可以告訴某些人說,我已寬恕他們的罪,請注意,不僅是那些冒犯我個人的罪,而是他們所有的罪。我這樣的宣稱,也許是冒昧與放肆的,但無論如何,我還是可以這麼吹噓。因為沒有人能證明我的宣稱是否有效。 這是因為沒有任何明顯或可見的蹟像,證明我是否真正具有能力去除他們的罪–他們的言行,看起來仍舊跟我做了那魯莽而大膽的宣稱以前,並沒有什麼不一樣

但是,耶穌卻可提供真實的證明,宣稱祂(而且僅有祂)具有能力寬恕我們的罪。首先,祂對癱瘓的人說,祂的罪已被赦免了,但耶穌接著更真實的加以證明—祂將寬恕的話語與實際的治療效果連結。這癱瘓的人馬上就被治癒了—耶穌用祂的話語彰顯祂治病的能力,這人就被治癒了。因此,祂的話語有治病的能力必定是真實的。同理,耶穌用祂的話語表示祂能赦免罪也必然是真實的。

您是否已看出我自己宣稱有能力寬恕別人的罪(卻根本無法證明)與耶穌所宣稱的,有能力赦免眾人的罪(公然展現證明),其間有顯著的差別嗎?

第二天:《馬可福音》第5-8章

核心重點:《馬可福音》第八章第31-38節

這段經文在介紹四部福音書中都記載了一項主題–那就是,在耶穌受難復活前,門徒們完全誤解耶穌的計畫以及祂的最終目的。 他們認為耶穌既為征服之王,就必然會帶領受迫害的以色列人脫離外來統治者(羅馬帝國)。

這也是為什麼彼得在這兒要:”譴責”耶穌。彼得說;”耶穌,那是瘋狂的言論—您是來解救我們的,不是來犧牲您自己的。讓我提醒你,原先的計畫…….”。耶穌必須糾正彼得(而且也不是最後一次!)而且提醒他,真實的計劃—那就是耶穌要帶領我們到一個嶄新的國度,—個與我們世俗王國截然不同的上帝的國度。

當我們閱讀所有福音書時,請將上面所說的思維牢記在心,這將有助於我們了解這一項,耶穌曾經告訴過他的門徒,但是他們仍然感到困惑的概念。我們似乎也會感覺到困惑,那是因為我們與彼得一樣,有著錯誤的心態所致。

第三天:《馬可福音》第9-12章

核心重點:《馬可福音》第12章第28-34節

古時候的經文抄寫員(文士),就相當於今日從事研究經文,並很透徹瞭解其原意的聖經學者或神學教授。那豈不是一件奇怪的事嗎?一位文士竟然會問耶穌,哪一項誡律最重要?這位文士是在談有關律法(Torah)的事,也就是聖經舊約前五卷—今日所稱的律法(Law)。希伯來文 Torah 一詞,僅是”指示”的意思。

我們未來將會研討有關律法(Law)的問題,為了瞭解本段經文之目的,在 Torah 中,有上百條的法律與教條,所以這文士想問,其中那一樣最重要?很可能的是這文士有意設陷耶穌,希望祂說出前後矛盾或很容易被證明是有錯誤的話語(畢竟,文士在經文方面是相當於具有博士學位的)。文士並未得逞,耶穌反而將所有法律教條,濃縮並摘要成兩項誡律。那就是您與上帝的關係是第一優先,而您與人類的關係則次之。如果您把這兩項誡律的優先順序擺對了,那麼您在律法中所讀到的其他各項細節,也都會覺得順理成章了。

在那些經文中,您可以看到耶穌具有改變那文士的能力。文士原先想陷害耶穌,但相反地,卻被耶穌的答案完全說服而改變了。

第四天:《馬可福音》第13-16章

核心重點:《馬可福音》第14章第53-65節

宗教領袖們正尋法律途徑欲將耶穌判處死刑,以免在他們的領域內受到耶穌的干擾。在第58節,耶穌被指控,祂運用魔術與魔法作為祂的能力的來源。而根據律法(Law),有了這種指控,就可將耶穌處死。但是這項指控卻因為有不同的見證,而無法將祂定罪。祭司只好另覓途徑,希望能誘使耶穌做出冒犯或褻瀆神明褻瀆上帝之罪—也就是宣稱自己是上帝或相當於上帝—這項罪名也足以被判死刑。儘管人們對耶穌的指控是偽證而且是相互矛盾的,但是耶穌祂本身卻直接回答了祭司的問題,耶穌確認自己就是彌賽亞,(這正是祭司所樂見的,因為他也希望耶穌作這樣的宣稱)。這就註定了耶穌的命運,因為如此一來,則議會就有足夠的法律依據將耶穌處以死刑。在當時,因為以色列在羅馬統制之下,死刑需由羅馬的區域領導者批准才能執行。

暫且讓我們停下來思索一下,假如耶穌真的只不過是一位普通的人物(就如議會所認定的),或者,這麼說吧 – 他只是另一位宣稱自己是彌賽亞的瘋子(今日仍有人如此宣稱),但所不同的是,耶穌並不是另一位瘋子,祂死而復活,從墓中升起,證明祂事實上就是彌賽亞。從未有過虛假的彌賽亞能辦得到這一點,他們仍一直躺在墳墓中。

第五天:《 約翰一書》第1-3章

核心重點:《約翰一書》第3章第1-10節

有許多人都發現聖經中,經常使用家族式的用語而感到不尋常與奇怪。更有許多人認為上帝是遙不可及,也是難以理解的形象。當我們看到宇宙萬物包羅萬象時,確實很容易對這創造宇宙的神,產生這種感覺。但是,約翰願意使用我們所容易了解的與相關的語言,把它說得更清楚易懂,也就是說,上帝就像一位極完美的父親,把祂全部的愛,灌注到我們身上。

當您閱讀這部分經文時,試著想像您就是上帝”最喜愛的孩子”(約翰在第一節,特別強這一點)。當您這麼做時,對於瞭解上帝愛的特質上,會有多麼大的區別。但是,您也需要注意到,約翰在這裡所提到的另一重點–這項豐富無私的愛只針對上帝的兒女。那麼,誰是上帝的兒女呢?在下一章中,我們將會找到答案。

第六天:《約翰一書》第4-5章

核心重點:《約翰一書》第4章第7-16節

這也許是聖經中,有關我們與敬愛的天父之關係的最佳解釋之一–而那關係的基礎就是愛

乍看之下,它似乎與許多哲學家或宗教家所說的很類似,也就是說,我們必須刻意對神或其他的人展現我們的愛,這麼做,您就是一位可愛的人,而且也因而取悅了上帝。但是,您若再細讀第十節,您會注意到,約翰所做的解釋與”世人”的解釋間的重大區別:其實並非因為我們表現對上帝的愛,才建立起我們與上帝的關係。事實正好相反,是上帝先行愛我們的!上帝展現祂對我們的愛,我們就成為祂的子女。多數人都相信,我們本身也必須做些”工作”,以取悅上帝並被祂接納。其實不然。如果說那項”工作”不是由我們來做,而是由上帝來完成,那不是更美妙嗎?這也就是為什麼 Gospel 被稱為”福音”,”好消息”的原因了。(希臘文 Gospel ,在英語為 good news 好消息的意思)。

現在我們再看第十五節。這一節回答了昨日我們提出的問題—誰是上帝的兒女?您是否已看出,如何建立起與敬愛的上帝、造物主的關係?那就是只要相信耶穌基督,是我們偉大的救主就可以了!

第七天:《創世記》第1-3章

核心重點:《創世記》第3章第1-13節

本章對於幫助讀者瞭解聖經的其餘部分,極為重要,絕非言過其詞。在整部聖經中,很少有幾章具有如此的關鍵性。我不願作太多評論,但只建議您在基礎篇或深入閱讀的學習過程中,不斷地,時時反覆閱讀並鑽研這一章。在經卷中,有許多其他的經文,對所謂的“大墮落”也多所著墨–也就是指人類從一處完美優雅的情境墮落了。我們身為亞當與夏娃的後裔,不再與造物主擁有完美的關係。整部聖經的其餘部分,談到上帝美妙的安排,要帶領我們恢復以前與祂的關係。但是,就如您將發現的,聖經的其他章節也顯現,即便直到今日,人類還是一再令人遺憾地拒絕上帝美好的安排。

第二星期:

第八天:《創世記》第4-5章
第九天:《創世記》第6-8章
第十天:《創世記》第9-11章
第十一天:《羅馬書》第1-4章
第十二天:《羅馬書》第5-8章
第十三天:《羅馬書》第9-12章
第十四天:《羅馬書》第13-16章

第八天:《創世記》第4-5章

核心重點:《創世記》第4章第1-12節

這段經文告訴我們人類歷史上,第一宗謀殺案的意含。它僅是含蓄而並未明顯的說明,該隱(Cain)的獻祭並未取悅主,是因為他未將收成的最好的部分獻出來而據為己有,然而亞伯卻獻出他最精選的部分。換言之,在該隱的心中,並未把上帝擺在第一優先。時至今日也沒有太大的區別。 我們也是把最好的部分,據為己有–那是我們的本性。

第九天:《創世記》第6-8章

核心重點:《創世記》第6章第5-8節

人類的墮落,從該隱與亞伯的時代以來日益惡化,至令上帝感到痛心的地步。這並不是說,上帝有一顆跟我們一樣的心,而是作者(傳統上我們稱他為摩西)運用比喻的方式,以讓我們瞭解上帝的感受。請再停下來思考一下,上帝是否也有感覺與情緒,就如憂傷與痛苦?對多數人而言,那是令人驚訝的問題,但它是千真萬確的。這段經文介紹挪亞的事蹟,因上帝喜悅他,並透過他,要以一場大洪水來改造這世界與人類。

第十天:《創世記》第9-11章

核心重點:《創世記》第11章第1-4節

在這段經文中,值得重視的是,人類如何快速的回到自我中心與自以為是的道路上。在第三節提到,人們勤奮而努力工作,他們的目標是自我誇大(為自己立名)。可悲的是,今日的人們與此處所描述的這些人,並沒有多大差別。我們就跟他們一樣,覺得不需要上帝,凡事自己都可以辦得到。

乍看之下,我們也許會覺得奇怪或與我們的直覺並不相符。但是,上帝把人類分散各地並有不同的語言,卻真實是一項悲憫的作為。如果上帝真的任由人類自行其是,那麼將不會有人還記得上帝的存在了。由於把人類分散了,上帝才能從中揀選一位特別的人物,並由祂來建立一個願意與其他世人共享造物主之美妙的國度。

我們在進入到深度閱讀的課程時,會再回頭來看這段歷史。但是,目前我們還需要接觸更多背景資料,以便對這批人有更深刻的瞭解。

第十一天:《羅馬書》第1-4章

核心重點:《羅馬書》第1章第18-20節

保羅說,以無知作為托詞,而不相信上帝的存在,是毫無用處的。您不可能在上帝寶座面前說,”喔,抱歉,我不知道你的存在……你應當讓設法顯現自己,以讓我們更容易看見你的存在。”其實,上帝早已把祂創造宇宙萬物的事實,作為祂存在的見證

請再閱讀第十八節,看看保羅如何描述人們企圖佯裝無知。他說有些人這麼做,是隱瞞真理而邪惡的人。您是否認識某些人,他們無法見到本身的一些作為,但在別人看來卻是顯而易見的?這也許正是他們的問題。例如某些無法自我克制的行為,就如揮霍無度、暴飲暴食、酗酒、或在人際關係上,一再的作出錯誤的決定,而限入困境。難道您不為他們感到惋惜嗎?他們自身的一些缺點,在周遭的人而言,顯而易見。但是,他們自己卻沒有辦法看到或不願意去面對。擴而言之,其實,那不是真的無知,而是更大規模的隱瞞真象壓制真理。這麼說吧,宇宙之大–也就是造物主存在之最大的見證–而一個人何以會無知而一直否認上帝的存在嗎?所以保羅會說,這已經是無知愚昧到邪惡的地步了。

第十二天:《羅馬書》第5-8章

核心重點:《羅馬書》第8章第1-4節

《羅馬書》的這部分,對於人類之傾向於邪惡秉性趨向邪惡,可說是描述得最為透徹的作品之一。當我們讀完第五至第七章時,我們會深受震撼。因為我們覺得,保羅不是在描述他自己,而多少像似潛入我們的心坎裡,並發掘了深藏於我們內心,而不願人知的秘密。

讓我們來做一項練習,請再重讀一次《羅馬書》第7章第7-25節。在讀完第25節末了時,請停下來並鬆口氣–就如同假想您剛跑完一趟馬拉松,現在您很高興跑完了,並可以放鬆了。因為一切都已過去了。然後,緊接著,立刻閱讀《羅馬書》第8章第1-4節。想像著這段經文,有如清新的空氣,而沉重的罪孽(就像累人的馬拉松一樣),現在已經去除,而覺得永遠的輕鬆與自在了!當您讀完《羅馬書》第8章時,您應當會有一種感覺,那就是在耶穌基督那兒,您發現了新的自由,並在其中,有如羽毛般,輕飄飄的輕鬆自在。

第十三天:《羅馬書》第9-12章

核心重點:《羅馬書》第10章第9-13節

請一再反覆的閱讀《羅馬書》第10章第13節,同時讓這些經文進入您的耳朵、您的內心、以及心靈的最深處。當我們知道自己能獲得上帝的承諾,並能指望與信賴祂,那豈不是一件極為美妙的事嗎?這是一段值得銘記在心,極為精美的經文,每當您想起偉大的造物主所給予我們奇妙的承諾時,您就可將它背誦出來,以舒發您內心的讚美。

但是,保羅在此處所指的”主”,到底是誰呢?在現今的世界中,我們通常會說或相信,有許多的方式來稱呼”主的名稱”,而各種宗教有不同的方式,來稱呼這本質上是相同的一位上帝。但是,這是真實的嗎?保羅在此所描述的主,與今日多元社會所定義的主,是相同的嗎?為了找尋答案,我們需再回顧到第9-11節的幾句經文。在這幾節中,誰才是保羅所指的那一位主,就如第十三節所說的,真正能夠給予我們允諾的主?有了這個答案在您腦海中,那麼您或許也想把這幾句經文背誦下來了。

第十四天:《羅馬書》第13-16章

核心重點:《羅馬書》第13章第8-14節

核心重點:《羅馬書》第13章第8-14節 在《羅馬書》中,您已知道保羅在許多場合中,提到”律法”(Law)。到底這律法指的是什麼?為了得到這問題的答案,我們需要閱讀更多有關聖經的背景資料。事實上,在我們尚未完成深入閱讀課程之前,我們先不要去談有關律法的細節。但是,為了瞭解律法的整體輪廓,在整部聖經中,《羅馬書》的這個片段,確實是有關律法最好的摘要。當您繼續閱讀聖經時,請將這些律法的概要牢記在心,那麼當您將來讀到聖經中,有關律法的部分(它是包羅萬象的)時,您就不會”不知所云”或陷入律法細節的泥淖之中。您可回頭參閱保羅的摘要,以確保您扎實的瞭解真理,以及上帝將律法賜給以色列人的真正意圖。保羅以極高明的方式表達理念,他引介或應該說是提醒我們,律法的最終目的是引導我們進入愛。這跟我們最近在《約翰一書》中所讀到的,都極為相似。

基礎篇:暫停並作一回顧

雖然我們僅僅閱讀了聖經(共計六十六卷)三部經卷中的部分經文,相信您一定有一種感覺,即聖經本身已回答了它本身的問題。也就是說,聖經的各經卷,雖然出自不同的作者,不同的地方與不同的年代,但其內容卻是相互調和與相輔相成的。或許。我們應該更恰當的說,如果我們願意投注一些時間去尋求答案,並願意敞開心胸,聆聽上帝透過聖經對我們所傳遞的話語,那麼,那一些讓我們感到困惑的,有關生命的許多問題,聖經早已為我們提供了答案。本課程第一部分的主要目標之一,就是要讓您體認,每當您在閱讀聖經而發現某一問題時,其答案終究會在聖經的其他經文中被發現。這就是為什麼在本課程一開始就說,隨著我們持續閱讀聖經,我們就會日益精進,更加瞭解聖經

當您持續進行深度閱讀時,請切記,事實上,當您深知您的問題的答案是“唾手可得”時,您將會非常地興奮,並迫不及待地想盡快一覽聖經的全貌,而對它愛不釋手了!

深度閱讀 — 按此繼續到下一部分。

  1. fn 請勿與《約翰福音》混淆,《約翰一書》是在聖經中比較偏後的幾卷書。 ↩︎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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